哈尔滨大妈跳舞被舞伴老婆骂“不正经”当场气晕

08.11.2014  09:56

  市民刘大娘在公园里跟人跳交谊舞时,突然被舞伴的老伴大骂“不正经”,刘大娘当时就气晕了过去。事后,刘大娘的家人找到香坊区法援中心,要替老人讨个说法,律师认为,骂人者已经侵犯了刘大娘的名誉权,需要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刘大娘今年63岁,一直在家附近的公园里学跳交谊舞,舞伴是同住一个小区的孙大爷,二人在一起搭档跳舞已经有两个多月。10月30日18时许,刘大娘和孙大爷又准时出现在了公园,刚准备跳,就有人过来把孙大爷拉到一边,冲刘大娘大喊“挺大岁数,咋不正经呢!”以及一些难听的话。

  原来骂人者是孙大爷的老伴张某。张某发现,自从孙大爷来公园跳舞后,开始重视起自己的穿衣打扮,没事儿还哼着小曲。在跟着孙大爷来到公园之后,她发现老伴和刘大娘“走得很近”,就怀疑二人“有问题”,一气之下就冲过去骂了刘大娘一通。刘大娘气得心脏病突发,当场晕倒,随后被送往医院。之后的几天刘大娘夜不能寐,无法忍受自己被冤枉。

  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可要求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经过律师调解,张某向刘大娘道了歉,并支付了800元的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