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办理期待从自选动作到集体动作

05.05.2016  19:46

  居民身份证办理,一个管窥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效率的小切口,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务实之举,更是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参数之一

  毕诗春

  省公安厅日前出台18项行政管理服务惠民新举措,其中包括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据报道,2016年下半年,我省将实现省内户籍居民在全省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开展居民身份证上门办证服务;开通全省居民身份证移动采集制证信息系统,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区县实现预约上门服务工作,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等省内户籍特殊人群采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居民身份证办理,一个管窥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效率的小切口,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务实之举,更是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参数之一。

  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两亿流动人口,如果身份证挂失、补办都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成本是很大的。人口形式的变化,经济发展的需求都在要求政府创新管理手段,而信息化发展则为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提供了可行方案。

  以前人口管理依靠人力在运行,各区域人口信息很难实现高效共享,限制了政府行政效率,包括我省在内的一些省市也曾推出过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但其大多都局限于“认可异地定点照相”等,相关手续、证件办理与发放等,依然需要用委托等方式,让家人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去完成,这无形当中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此次我省出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有了重要突破,即居民可以直接在其居住地办理二代身份证。而居住地的公安部门,也完全可以受理居民异地办证的申请,然后证件办下来之后,居民可以选择在居住地公安部门领取,也可以选择邮递。

  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不少便捷,信息化发展正在推动、支撑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我省身份证办理新举措至少带来三方面的益处:首先,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成为可能。“因为有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现在推行这项改革,不会出现因异地办理,户籍信息沟通不畅产生的冒领、个人信息核实不准的弊端。”第二,群众可以在异地挂失身份证,可以减少当事人丢失身份证的成本,降低百姓因身份证丢失带来的个人隐私泄漏的风险和行使权利的不便;第三,如果能在全国联网的基础上,异地及时登记身份证挂失等信息,对社会综合治理也有极大的益处。

  可以说,职能部门轻点鼠标,群众就可少跑许多冤枉路,职能部门主动增加工作量,群众就能减少许多麻烦。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以“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期待”为切入点,围绕“办理经济便利、使用高效安全”这一核心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条件,改革运行机制,转变理念作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让群众享受高效的便民服务。

  我省此次出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等措施,是我省“惠民”提速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更大的政策善意。作为一地一域的惠民举措,我省的这种尝试具有推广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只能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制度,不仅耗费了流动人口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且给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随着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身份证异地办理不仅应大力推广我省打破省内区域限制的这种做法,把地方的“自选动作”推而广之,还应尽快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提上日程。毕竟,在信息化越来越发达的互联时代,信息高度互联,大数据的建立与发展让身份证异地办理在技术上并不存在问题。

  据悉,公安部已开始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好事还需更好,我们期待,“惠民”的步子再大些,眼界更宽些,范围更大些,效率更高些。我们期待,我省新出台的这些新举措能为全国范围内的“惠民”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助力“自选动作”升级为“集体动作”,突破省界联网,推动“全国联网”,这不仅更具广泛意义,而且更能惠及亿万流动人口,方便人民群众。

  (据黑龙江日报)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