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开车出事故车主赔偿18万元

06.11.2015  17:33

  下班后,车主没有及时收回工作用车,雇用的司机开车出了车祸,造成司机与一名乘坐者死亡。法院判决,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乘车者18万余元。

  刘某去年承包某公交线路,雇用张伟卖票并驾驶工作用车。6月的一天,张伟约朋友周丽丽、叶加强、孙勇三人一起吃晚饭,晚饭时4人喝了很多啤酒,随后又到KTV唱歌。唱歌结束,叶、孙二人先行离开,已呈醉酒状态的张伟驾车送周丽丽回家。行至老机场路高家屯道口时,冲向对面车道与一辆小型摩托车相撞,张伟和周丽丽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伟负全部责任。

  周丽丽的父母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虽然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外,但刘某对工作用车疏于管理,致使张伟酒驾引发事故,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向周丽丽父母赔偿13.4877万元,丧葬费1.4277万元,精神抚慰金3.5万元,共计18.4154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