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房转让手续费下月起每平方米降1元

12.05.2016  09:45

  为减轻市民买房负担,从6月1日起,我省房屋转让手续费降低,其中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在的每平方米3元降低到每平方米2元。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省物价、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住宅

  按建筑面积收,新房每平方米降1元

  房屋转让手续费是啥?谁来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地房产交易服务机构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收取。从6月1日起,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外,房产交易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按新的收费标准,房屋转让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

  非住宅

  转让手续费最高不得超2万元/件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也有新标准。房屋转让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件。其中,新建房屋按交易额的0.25%计收,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而现在的计收标准是按0.4%计收;存量房屋按交易额的0.5%计收(现在是按0.8%计收)。

  通过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产转移给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且不具体体现交易额的转让,或申报的交易额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转让,转让手续费按交易计税价格(交易计税价格包括征税、免税的交易行为)的0.5%计收(现在是按0.8%计收);房屋互换按互换房屋双方交易计税价格差额的0.5%计收(现在是按0.8%计收);凡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转让手续费按交易计税价格的0.025%计收(现在是按0.05%计收)。存量房屋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

  免收费

    继承和遗赠等关系不收转让手续费

  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转让免收手续费;房屋抵押不得收取交易手续费。

  通知要求,房地产交易服务机构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以及其他与房屋交易有关的服务。

  房地产交易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