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四措并举”提升破产审判水平

07.12.2022  16:24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将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和司法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打造团队 提升审判水平

    为更好地审理破产案件,爱辉区法院不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了以四级高级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立了跨部门破产审判法官人才库以及破产审判导师制度,着力打造以专家型人才为引领、青年骨干人才为重要支撑的人才结构,为未来复杂多样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储备审判力量。团队采取“以老带新”的学习形式,将学习培训常规化、定期化、日常化,组织召开每周三例会,进行破产审判理论业务学习,内容主要涵盖“执转破”运行流程、破申案件审查的注意事项、破产清算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等,通过新老法官之间的学习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破产法官的业务水平,实现审有所专、判有所精。

    建章立制 严把审判程序

    爱辉区法院积极探索破产审判相关审理制度。以专业化为抓手,从管理人指定、案件审理、后续跟踪监督等各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破产审判相关配套机制,努力降低破产案件程序成本,先后印发了《预重整工作指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等制度,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多措并举减时降本提率。同时,建立了常态化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及时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为每一起破产案件建立台账,统计时间、成本、效果等破产案件办理指标,全面提升办理破产效果指标,推动破产审判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审慎审查 规范立案入口

    爱辉区法院探索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无缝衔接。在对爱辉区内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中,如果发现部分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印发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及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相应程序,有序消化终本案件存量。该院与相关部门就市场主体退出工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的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等问题,并就相关工作情况、问题及工作计划进行通报、研究,进一步畅通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

    梳理排查 完善退出机制

    市场经营本身机遇与风险共存。爱辉区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发现,“僵尸”企业在本区占比较多,这些企业多有数年未报送年度报告、吊销未注销等问题,既挤占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又制约了市场健康有序运行。针对以上情况,该院破产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联合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河市人社局、黑河市国税局开展排查。根据排查出的企业名单,与相关单位、企业、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指导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破产清算申请,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及法院的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服务保障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回船转舵。

    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继续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以平等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在审判机制、审判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司法规律、利于优化市场、便民利民的有效举措,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为服务区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