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式限购中蕴含的公共决策分歧

31.12.2014  20:37

  深圳市29日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多部门组成“执法队”封锁了部分4S店。深圳成为继北京、贵阳、上海、广州、天津、杭州等城市之后,我国第八个实施机动车“限牌令”的城市。

  (12月30日《郑州晚报》)

  “辟谣式限购”,正在成为公共决策的一种有趣现象。与此前杭州的情况一样,深圳也是在经历了多次辟谣“绝不搞限购”后,突然袭击,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限购”。只是,深圳比杭州的做法更加前进一步,不仅仅把限购时间定在了宣布时间稍后的20分钟内,还很快派出了执法队伍,封锁4S店。可以说,从限购的细节来看,深圳的做法充分吸取了此前一些城市由于突然限购导致混乱的教训。但这也正是让人诟病的关键所在,限购方案看起来已十分成熟,为何直到抛出也不提前征求公众意见,反而以辟谣忽悠民众?

  解答这个疑问,需要从限购中所蕴含的公共决策分歧寻找原因。以限购而言,它限制的是民众的开车权益,平衡的是城市发展与车辆使用量之间的矛盾,如果坦诚布公征求意见,势必会引起强烈的市场反弹。比如车价上涨,车牌价翻升。政府除面对民众的不满外,还要抽出精力与时间应对市场连锁反应带来的后果。换言之,对深圳市政府而言,推行此决策的唯一路径,似乎只剩下了突然袭击。这也正是辟谣式限购屡屡被廉价复制的原因所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造成既成事实,缩小民众的意见分歧,最大限度地预防市场风险。

  那么,需要讨论的是,如果限购确能达到一定的实际效果,这种不顾分歧的决策模式就应该忽视吗?事实上不仅仅在限购,许多公共决策都存在这种科学论证不足,意见征求不足,突然实施的症状。而所造成的后果,则基本靠天意,要么踩对了城市建设的难点,最终惠及民众;要么在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了以后,发现不行,推倒或调整原来的方案。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这中间所体现的决策随意性以及所可能造成的信任与成本损失都值得警惕。

  辟谣式限购对公共决策机制的最大启示即是提醒政府学会如何尊重民意,如何破解复杂公共问题,纳民意于公共决策。毕竟,公开征求意见虽然有着决策难产与市场积弊的双重挑战,但这也正是推动公共决策机制成熟所必须经历的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早就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深圳这一处于改革前沿的特区城市而言,当有这种觉悟,为复杂公共问题凝聚民意,减少社会磨合成本寻求破题的制度路径。□评论员杨兴东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