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现森林防火“三下降”

06.05.2016  08:40

  为应对今春严峻森林防火形势,辽宁省上下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扑火综合能力。特别是在刚刚度过的“五一”节期间,实现了全省森林“零火情”,创造了近五年来最好成绩。截至“五一”小长假结束,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3起,较大49起,过火面积1393.71公顷,受害森林面积565.24公顷,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6.1%、8.6%、14.9%,实现了森林防火“三下降”。
      为全面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省防指突出抓实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依法治火,抓严防火责任落实。全省各级政府负总责、森林防火部门认真抓、全社会参与的防火格局基本形成。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陈求发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分别作出批示,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24日,省政府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赵化明对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赵化明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市长签订了《辽宁省森林防火责任书》,各市、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责任、专项督查、上下联动、区域互动,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省防指加大森林火灾的追责力度,省防火办专门下发通知,对近期全省发生的几起森林火灾进行了通报。针对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的情况,省森防指对3个市下达了《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同时对较大森林火灾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火灾发生地的直接管护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严惩火灾肇事者。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抓细火源管控工作。1月8日,省森防指下发《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2月5日,省森防指再次下发明传电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加大对重点地段巡查密度和力度,增人设卡,切实消灭火灾隐患。2月23日,省森防指与省教育厅、省政府应急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2月29日,省防火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省防火办协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切实加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做到防火宣传无盲区、全覆盖。3月14日,省森防指、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过严管、严查、严打,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3月28日,省森防指、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政府应急办联合下发通知,合力做好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4月22日,省森防指下发《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五一”节假期旅游出行人员集中的特点,深入林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防火区域,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紧紧抓住“五一”节、春耕备耕时段集中等防火节点,对重点部位、重要地区死看死守,全省各级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护林员2万余人全部上岗履职加强巡护,保证入山路口有设卡、林地路径有人查、随意用火有人管,通过堵疏并举、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工作方式,坚决遏制野外随意用火现象的发生。
      三是深入防火一线,抓实督查检查工作。针对今春严峻防火形势,省政府、省森防指、省林业厅、省防火办开展了四个层面的森林防火督察检查行动。3月22日、28日至31日,副省长赵化明、省林业厅厅长奚克路带领督查组对沈阳、抚顺、本溪、营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3月29日至31日,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力达带领督查组赴锦州、阜新、葫芦岛、铁岭、辽阳、鞍山等市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3月23日,省森防指下发《关于开展省森防指成员深入防火责任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组织省森防指成员深入各市森林防火责任区开展专项督查。同时,省林业厅全体厅级领导、主要处室、省防火办全体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包片蹲点工作方式对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清明、“五一”期间,全省各市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
      四是提升实战能力,抓紧应急处置工作。3月17日,省防火办与省气象局召开2016年春季森林防火形势会商会,对我省2016年春季气候形势预测、森林防火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判。3月14日,省森防指、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联合召开了森林防火航空消防飞行保障协调会,对我省2016年森林防火航空消防巡护航线和任务区域进行了会商。3月25日起,全省航空护林工作全面展开。省森防指在沈阳举办了“全省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省防火办分别在阜新市、锦州市开展了2016年春季森林防火应急通讯演练。结合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和工作实际,省防火办向15支省级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机动队下发400万元扑火物资,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森林消防队全部靠前驻防,集中食宿,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及时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