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回收期待"叫好又叫座" 需建立长效机制

13.04.2015  11:31

  记者邢汉夫

  近日,哈市食药监部门联合部分药企在哈市多家药店开展过期药品换购活动,旨在唤醒市民的过期药品回收意识,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近年来,哈市为加大过期药品回收力度,先后在主城区30家药店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但由于市民缺乏过期药品回收意识及缺少相应的法规保障,回收点大多受到冷落,导致目前哈市过期药品回收情况并不乐观。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几位市民手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正在进行换购过期药品。板蓝根、阿莫西林、甘草片……药品回收台前,一个大纸箱里已经装了不少过期药。“家里有过期药,平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今天送过来还能得到小礼品,太贴心了。”市民李先生在将自家的过期药交给工作人员并登记后,领到了一条毛巾。像李先生一样,很多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还领到了纸抽、毛巾、香皂等小礼品。“药品过期后逐渐变质,药效渐失,还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如果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会继续流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伤害。另外,这些药品若被随意丢弃,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开展这次活动就是想唤起市民过期药品回收意识。”哈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指导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相对于有偿回收过期药品,一些药店内设置的过期药回收箱却鲜有人问津。中央大街上的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过期药品回收他们态度很积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也被放置在大门口。但居民对过期药品回收的意识却不高,回收效果并不好。只有在药店搞活动,居民的参与度才会比较高,而平时的无偿回收热情度不高。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市实行的过期药品回收方法,只是偶尔由食药监部门或企业搞一点“有奖回收”,而绝大多数是“无偿回收”,由药店在大厅里设置废药箱,供市民丢弃过期药品。为此不少市民纷纷表示,如果没有补偿,有时候还不如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省事。

  对此,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该负责人坦言,要想让过期药品回收不再难,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更多的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的问题。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形成自觉、自愿处理家中过期药品的意识。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