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05.05.2015  17:26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暨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春季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频繁,是防火关键时期,根据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一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商务厅安全稳定,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4月22日)
    接到通知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集中利用三天时间进行安全消防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形成报告待查。
    (二)、集中检查阶段(4月23日—4月29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为深入抓好此项工作,厅安全领导小组集中一周时间,分两个检查组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抽查。重点针对各单位自行查处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影响春季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进行检查、抽查。
    (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此次春季大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安全。
    二、检查方法
    此次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查阅登记、记录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检查内容
    一是查看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组织机构、领导和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工作制度);检查各单位党委(支部)是否定期分析安全消防工作形势及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消防工作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记录、台账、总结、工作汇报等,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检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
    二是实地检查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水、火、电、气、食堂、消防设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电源、电线的连接情况,大功率用电、电线混乱的情况;各种库房管理情况,重点是库房物品乱堆乱放情况,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三是消防设施配套落实情况。包括消防器材是否配套完备、无损坏,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其它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等。
    四是消防安全演练制度是否落实。预案是否完善,是否组织以消防为主的防火演练,查看登记、记录、影音材料等。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围绕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消防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真正把消防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留档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检查人员在检查督导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做到突出重点、不留死角。
    (三)突出重点,广泛深入。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东北虎林园、学校、医院及人员密集型办公场所是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消防措施落到实处。
    (四)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把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与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春防期间,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火灾的,要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近期,国务院将对省级政府2014年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做好相关的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不出现差错。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17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