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远程指挥 哈尔滨协同伊春法院执行一起强制迁出案件

03.07.2017  19:03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罗振宇下达依法执行命令


执行现场

    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哈尔滨市奥韵国际小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8名干警,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10名干警,集结到此地准备对一名被执行人的房屋强制迁出。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朱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132万余元债务,伊春中院对其名下的奥韵国际小区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后流拍。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以房抵债。伊春中院遂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以房抵债执行裁定书,发出强迁公告,朱某拒不迁出。伊春中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考虑本案执行房屋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经伊春中院请示,省高院决定由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启用远程执行指挥系统统一指挥执行,并通知哈尔滨中院安排执行标的物所在地的道外区法院协同伊春中院实施强制执行。

    执行工作准备就序,执行法官用执行单兵系统分别向黑龙江高院、伊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并实时传送了现场画面。

    “开始执行。”从执行指挥中心大屏幕上观看了现场画面,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罗振宇下达了依法执行命令。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刚和哈尔滨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银滨分别坐镇伊春、哈尔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也在远程监控全部执行过程。

    收到强制执行命令的法院执行干警开始实施强制迁出。被执行人将房门上锁,法院委托开锁公司强制开锁。被执行人在执行房屋内留有物品,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清理,并将清除出的全部物品运送到朱某指定的仓库存放、签收。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

    历经5个多小时执行,本案顺利执结,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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