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开展追忆“时代先锋”、人民的好法官金桂兰纪念活动

03.04.2018  22:54

    又是一年清明日,雪飞草青追思至。

    4月2日上午,为追忆“时代先锋”、人民的好法官金桂兰同志,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带领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宁安市法院党组成员,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为金桂兰同志扫墓,慰问了家属,并敬献花篮,深情地缅怀这位人民的好法官。

    金桂兰,长期奋斗并坚守在基层,多年扎根农村法庭,努力去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难题。她跑遍了法庭辖区的155个村屯,到当事人家里调解案件1000余次,累计行程5000余公里,主审的1300余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限、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90%以上调解结案,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2004年,金桂兰被黑龙江省委授予“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同年,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她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英模天平奖章”等近百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两次。

    金桂兰同志恪尽职守,甘于奉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心系百姓的好法官”,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时代先锋”和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金桂兰是我们牡丹江法院的优秀代表,是我们永远学习的好榜样。她是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用忠诚与奉献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崇高信念,用纯洁的党性、高尚的人品,铸就了“人民法官”永远不倒的口碑。

    薪火传承,继往开来。牡丹江法院全体干警将以“乐于奉献的金桂兰精神”作为指引,以深入开展“整顿机关作风、创建人民满意法院”活动为契机,时刻不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敢于担当、勇于牺牲、乐于奉献、超越争先,以一流的司法理念、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便民服务、一流的司法效果、一流的干警队伍赢得人民满意,努力去创造无愧于先烈、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后人的光辉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