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政策酝酿调整

24.11.2015  01:31

  笔者了解到,人社部等相关部委正探索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同时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有专家认为,规范现有的最低缴费年限成为更现实的改革方向。

  根据现行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过,在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上涨导致的基金压力影响下,政策或将面临调整。专家认为,医保的筹资机制和待遇机制应当进一步规范。

  “从缴费看,目前医保还是定额缴费,下一步应当根据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变化建立合理缴费机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表示,但要注意的是,职工在职期间的医保缴费属于权益积累,如果未来职工在退休后继续缴费,则应适当调低医保费率。不过也有专家提出,退休职工不缴费在《社会保险法》中有规定,法律障碍的解决需要时间。

  因此,上述专家认为,规范现有的最低缴费年限成为更现实的改革方向:“从各地现有政策来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差距很大,从5年到35年都有,建议采取统一并适当延长缴费年限的做法,实现每个人的缴费义务公平化。这样既可以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又不至于引起太大的震荡。”

  浙江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何文炯认为,虽然许多地方考虑到了公平性,但由于对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理解有所差异,各地确定方法不同,具体政策也不同导致一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建议“十三五”时期尽早制定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办法。敬灿

编辑:武洪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