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的通知

28.07.2015  16:32

         

      根据有关规定和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工作实际情况,下列考生可递补参加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合格的列入拟参加面试人选:

考生姓名

考号

卢中伟

0035117011

李作林

0035117801

刘天鹏

0035117612

杨超群

0035120402

马一博

0035117021

曾繁宇

0035117024

乔立颖

0035112523

闫欣

0035111516

郝增臣

0035115729

王琪琰

0035116801

栾业文

0035116806

郝春涛

0035120401

吴雪涛

0035115708

宋一民

0035115016

董伟

0035119719

赵金山

0035111708

范新宇

0031059018

田原

0031058111

蔡博韬

0031101628

潘文

0031084629

庞希文

0035120825

彭延辉

0031040120

邵长雷

0035112012

王博远

0035119026

鄂迪

0035118403

李琦

0035116718

刁沿江

0035121429

宋真卓

0035112728

崔喆男

0035111707

李无瑕

0035113216

张天亮

0035112315

王嘉元

0035116606

姜明明

0035118316

刘哲

0035119502

曹东月

0035112802

崔佳亮

0035115029

徐天鹏

0035113227

李胜强

0035112807

郑彦斌

0035114804

刘凤陈

0035117823

罗雪霏

0035112926

马鑫

0035120419

张卓

0035117929

张微微

0031029601

        请上述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29日上午9:30-10:00或下午2:00-2:30到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805室参加资格确认,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请务必于上述期限前电话联系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说明情况(电话:0451-82297163),否则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考本网站已发布的《关于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此外,我们将同时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之考生上述情况,凡由于考生提供的电话错误、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