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下班途中晕倒患热射病 子女:中暑算工伤吗_苏州民生_新闻中心_苏州新闻网

08.08.2015  11:51

本报讯(记者 朱晓)8月5日,本报曾报道《60岁搬运工患热射病》,60岁的娄师傅在工厂当搬运工,下班途中晕倒在路上,送医院救治后被诊断为热射病。昨天,娄师傅的女儿打来电话咨询,像父亲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60岁的娄师傅本该安享晚年,女儿也曾多次劝说他辞了工厂工作,回家帮自己带孩子。可是,娄师傅觉得自己身体还吃得消,也想尽可能给子女减轻负担,一直坚持在厂里干搬运工。最近,连续的高温天,娄师傅的工作很辛苦。女儿娄女士说,父亲出事后,她在同一工厂的工友处了解到,当天父亲在厂里已经出现不舒服症状,虽然后来被安排进空调房干活,但是搬运需要不断进出空调房,一冷一热让身体更吃不消。而且,工友还向娄女士证实,当天娄师傅加班了一个半小时,原本4点半下班拖到了6点。后来,娄师傅在下班途中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娄师傅患了热射病,目前仍昏迷不醒。

父亲在上班时就不舒服,在下班途中晕倒,这算不算工伤?”这两天,娄师傅家人都在为高昂的治疗费发愁,女儿娄女士想问问,父亲能不能申请工伤?

记者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由于起病急,严重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另外,从2012年6月29日起实施的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的丁奕律师认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只有交通事故才能构成工伤,娄师傅在下班途中晕倒被医生诊断为热射病,想要认定工伤有一定困难,除非有相关证据证明热射病症状在工作时间已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