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区

31.01.2016  10:31

  黑龙江日报讯(张肖记者刘柏森)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公布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地区名单,通河县跻身其中,成为我省唯一进入该名单的市(县)。

  据了解,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而开展的一项创建活动。

  去年,通河县积极编制了《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通河县的创建期限从2015年至2019年,创建范围覆盖全县,将在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化循环化、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循环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污染集中防治、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通河县将抓住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的有利契机,力争通过5年努力,探索具有通河特色的“生态区、农业县”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将通河打造成为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循环型农林经济先行区、绿色食品生产样板区和统筹城乡发展先导区”。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