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实行新规

15.06.2016  21:48

  随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今年在我省正式实施,道路车辆维护制度将做出重大改革,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改为由经营者自行确定、自行实施,“两客一危”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注册登记超过60个月的技术等级评定,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这是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省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新规明确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取消了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后,经营者还需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备案的规定;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作为证明配发《道路运输证》和车辆审验的依据,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准入条件,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准入关,并鼓励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使用。(记者狄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