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召开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会议

30.03.2017  15:21

3月28日,道里区委组织召开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会议。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公检法负责纪检工作领导,专兼职纪检干部,总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洪明主持;新农镇党委书记谭立伟,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子安作经验介绍;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启嘉对《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区委副书记刘新闻发表讲话。

2016年,市纪委将道里区确定为全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试点区,区委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组织推动作用,制定出台了《道里区关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对“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进行了阐述,并对推进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党组织负责人要提高认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主体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不能有与己无关的思想,不能有怕得罪人的心态。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监督职责,纪检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使道里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试点成为示范,为实现道里区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会议确定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江街道、新阳路街道、安静街道、共乐街道、城乡路街道、工农街道、新农镇、太平镇、榆树镇等20家单位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点推进单位,要求重点推进单位在“五·一”前,完成对本单位2016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的任务分解、责任分工、记录记实等资料整理完善、建档备查工作。同时要求其他单位在“十·一”前完成“四种形态”上述工作,真正实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向基层延伸。

(来源:道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