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避暑城列入增量配电改革试点
30.11.2017 23:31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进入试点名单,成为哈市首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据了解,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均属于新增配电网。
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内,社会资本可获取新增配电网的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从事配电网业务、经营配电网,使得配电网运营权不再集中于国家电网企业,这也意味着我国一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独家垄断配售电业务格局的打破。
依据《通知》,新增配电网项目将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电网企业拟参与的试点项目,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据悉,今后松花江避暑城等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享受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30.11.201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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