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第21次“公众开放日”:邀请征收办来院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22.06.2018  02:06


    6月20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征收补偿办公室指导科科长杨东兴带领全市16个县(市)区征收办的20余名工作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行政案件庭审,通过亲历司法实践,熟悉司法程序,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案件的两名原告系母女关系,在泰来县人民政府对原告的房屋和周围林木进行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原告不同意泰来县政府提出的按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进行补偿的意见,主张按原告持有的1949年的土地执照上记载的8.1亩进行补偿。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泰来县政府分管征收补偿的副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征收办主任出庭应诉。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从适用法规、土地性质等焦点问题开展举证质证,并进行了充分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征收办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强化规则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