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第12次“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百余人旁听非法集资案件庭审

29.05.2018  05:05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培养公众理性投资意识, 5月25日,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组织开展第1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邀请辖区各单位、街道、社区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导公众积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被告人马某某为黑龙江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以公司要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建设老年公寓为名,在哈尔滨市平房区设立集资点,通过发传单、组织宣传会议等形式,以每月8分利息为诱饵,向群众宣传集资。自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其共向77名群众吸收存款人民币约219.6万元,返还利息人民币约9.6万元,实际损失人民币约210万元。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平房区法院通过邀请社会公众观摩非法集资案件的庭审,以案说法,让广大群众近距离接触到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因、后果和危害,对非法集资案件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