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念起规避法院执行 搬石头正砸自己脚面

02.11.2015  14:33

        法院执行工作就是涉民生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就是当事人无视法律规避执行。日前,铁锋区法院便审理了一起为了规避执行而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将被依法处以刑罚。

        家住梅里斯的秦某在2014年从齐市人张某手中用十六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越野车。高高兴兴付清车款后,在为汽车过户竟被告知此车在一年前被查封了!

        原来,张某在2013年因民事借贷纠纷被原告李某诉至铁锋区法院,经李某申请,法院查封了张某名下的越野车。查封期间,张某动了歪心眼,他心存侥幸的认为如果快速秘密地将汽车卖给外地人,既可以拖着李某的钱不还,法院又找不到可以执行的汽车,于是便将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秦某。2015年东窗事发后,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向铁锋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一起简单的民事借贷纠纷,却因张某耍的“小聪明”演变成了刑事案件。从平等当事人到锒铛入狱的刑事被告人,张某为自己一时邪念而付诸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年以来,铁锋区法院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利用电子信息网络平台,媒体公开等多种措施跟踪记录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为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执行结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体现了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宣扬法治、诚信社会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