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积极开展防汛、维稳应急准备工作

04.08.2021  15:02
  为防止台风“烟花”过境可能发生的暴雨极端天气造成的影响,7月3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务保障部组织安保、物业、工程水、电等有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高检院、省委和省院领导对落实汛期防汛、排涝抢险救援维稳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省院机关防汛、防涝工作。   结合省检察院机关防汛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布署落实措施,研究制定《省院机关落实防汛排涝抢险救援维稳工作行动预案》,并建立组织领导指挥机构和防汛排涝抢险救援维稳处置突发情况行动应急分队,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发布《关于做好近期暴雨雷电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把防汛工作抓实抓细。
  在强化责任落实的同时,该部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对省院机关防汛排涝设施、电气设备、地下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及时排除下水井内淤泥垃圾,更换排水管线,确保下水排水管道畅通。二是及时清理办公楼顶排水管线出口处垃圾,避免了堵塞排水不畅情况,防止因楼顶积水排水不畅,导致楼漏水造成自生灾害。三是及时维护抢修原档案室、锅炉房、浴池、地下冷库、地下车道、消防泵房等地下入口处的阻水防漏防护设施,防止地面积水超限发生积水倒灌,引发地下室内涝灾害现象发生。四是排查配电设备系统和备用电源系统的运转情况,确保在应急断电状态下,能够迅速启动备用电源设备系统,保证防汛排涝正常用电。五是排查地下室应急排水设备系统,保证应急排水系统正常运转。六是及时维护保养办公区域地下室排水管线,消除地下室内涝隐患。七是设置防汛战备车辆,专车专用,车辆齐装满油,确保防汛保障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八是做好防汛排涝后勤物资器材保障,购置铁锹、编织袋、砂土等防汛排涝物资,切实做到及时供给,保障有力。
  通过此次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强化了防汛应急处置技能,提升了整体防汛应急处置能力,营造了井然有序的防汛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