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4.11.2022  21:16


    11月10日,大兴安岭中院党组召开第四十三次(扩大)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会精神,2022年第二次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区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区法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地委的系列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活动,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结合起来、与“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信仰教育结合起来,与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推动、周密部署安排,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区法院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基层、到庭室、入人心,加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全员学习培训全覆盖。要立足岗位学以致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的宏伟蓝图,全力推进现代化新兴安建设,助力我区打造自然和谐、山川秀美的生态兴安,守正创新、绿色发展的活力兴安,宜居乐业、生活富裕的幸福兴安,崇德向善、自信自强的文明兴安,社会祥和、人民安宁的平安兴安,忠诚担当、风清气正的勤廉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