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民营医院,花的是谁的钱?
日前,厦门市财政局、经信局、卫计委联合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细则》。民营医疗机构是《细则》中重点扶持的对象。民营医院,规模在100张以上200张以内床位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张床位增加10万元奖励。获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资质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5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际JCI认证的,给予500万元奖励。按照指导价行医的医院,按患者人头给予补助。(1月11日《海峡导报》)
让民营医院做大做强,是解决公立医院资源不足的办法。民营医院档次高了,级别高了,对于患者来说自然是个好事情。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政府理应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但是,动不动就给钱的做法却不合适。何况动不动就是几百万,这也太拿人民的钱不当钱了。政府只是公共财富的管家,岂能代替人民乱花钱?
民营医院,就是私人的医院。私人创办医院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绝不会是学雷锋做好事。当然,他们发展好了,百姓也可以受益。可是,他们的每一个进步其实都是为了自己。评上三甲医院,评上三乙医院,仅仅是患者获益?级别高了,看病的人就多了,他们自己不受益?增加床位更不用说了,增加床位是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能吸引更多患者,增加床位也是为了自己。至于说通过国际JCI认证,国外的认证未必就是我们需要的,我们的很多次产品上都有QS国际标准认证,又如何?恰恰是问题食品众多。
民营医院的发展其实更是商人自己的事情。我们当然希望这些医院能够好起来,因为他们好了,患者也能受益。政府也当然应该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但是这种支持不能是动不动就要重奖,不能动不动就给钱。政府支持民营医院是必须的,这种支持应该是政策的支持,导向的支持,技术的支持。比如说可以降低对他们的收费标准,可以在场地协调上支持,可以在医疗技术上支持,可以在关系协调上支持,可以约束监管部门的权力,创造有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市场环境。
对民营医院的重金奖励,实际上就是政府吃错了药,用错了权。去年的时候,某地为了发展夜晚经济,制定了一个奖励标准,凡是晚上经营的商家都有奖励,凡是经营时间超过晚上12点的奖励标准提高。做生意是商家的事情,是不是晚上营业他们都会依据能不能赚钱来衡量,政府为啥非要奖励?正如这些民营医院,都是私人投资的企业,是不是购买好的设备,是不是添置新的床位,是不是申请级别的提升,他们考虑最多的就能不能赚取更多的钱,而当他们进步了我们就去奖励的时候,当他们给患者看病政府还要拿出资金按照人头补助的时候,这实际上是不把百姓的钱当钱了。政府对民营医院需要做的是按照标准管理,不是动不动就给钞票。
即使需要奖励,是不是也应该让老百姓说了算,而不是打开保险柜抱着钞票去献媚。重奖民营医院,权力真是“我醉了”?这花的是谁的钱?有这些钱,不如去救助“锯腿的汉子”和“自学本草纲目的妈妈”。
文/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