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子弃养重病母亲 网友骂:这样的儿子要来何用

29.11.20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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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1月29日讯 (YMG记者唐洪涛)栖霞八旬老太董玉芝卧病在床,儿子王建民对其不闻不问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受到读者关注。连日来,众多读者纷纷来电,谴责王建民的同时,也帮着董玉芝出谋划策。“儿子告老母?老母亲应该反过来告他不养老。”烟台西政律师事务所曲学松律师认为,董玉芝可以另行起诉追究儿子的责任。

老太太应该懂得为自己维权

这样的儿子要来何用?”栖霞市一名70岁的老太太昨天上午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视力不好,是用放大镜看完这篇报道的。这个儿子的做法太伤人心了,没有人性,他看见房子因为拆迁值钱了,又红了眼、不顾亲情了,我很生气。养儿养女不容易啊,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目前,这个儿子对董玉芝不闻不问,等于是遗弃他妈妈,我建议老太太起诉儿子。法院方面两年没有审理好此案,也有责任,我认为法院应该抓紧时间审理,给双方一个答复,让老太太手里有了钱、赶紧治病。还有80来天就过年了,你想一个80岁的老人病倒在床上,她是什么滋味啊?

老太太说她现在在一个200户的小村里居住,已经住了10年,目睹了许多老人因为无人赡养而上演了悲剧。因此,她认为,现代人应该注重培养敬老爱老的优良品德。“我的父母非常孝顺,我姊妹8人也很孝顺,我们做媳妇也很孝顺公婆。法律现在有规定,不看望老人都属于遗弃行为,可是,老人有几个告儿女的呢?但是,董玉芝应该维权。

蓬莱市民宁先生也有着同样的观点:“孝敬老人是一种社会美德。很难想象,一个人连他的母亲都不管,还能教育好后代吗?尤其是身为人民教师的,简直误人子弟。赡养老人是无条件的,不管老人之前做过什么,对错与否,子女都应该赡养,这与老人给子女什么财产无关。董玉芝老人完全可以起诉她的儿子。

律师观点:可以另行起诉追究其子的遗弃责任

曲学松律师认为,董玉芝之子对其不闻不问,董玉芝完全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追究其遗弃责任。我国婚姻法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义务。我国刑法261条也规定了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作为子女,对于年老患病的父母不闻不问,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赡养纠纷诉讼。如果子女的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则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昨天上午,曲学松律师已经与栖霞市人民法院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此案之所以延迟至今,原因很复杂,法院也为此进行过调解,眼下将尽快审结此案,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圆满答复。

此事将如何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您对养老有何看法,欢迎致电:1870535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