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振兴发展高度重视、倍加关心关怀。今年以来两次就黑龙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常态下用新发展理念引领黑龙江全面振兴的思想武器,是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政治动力,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目标的行动指南,在黑龙江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标志着黑龙江开启全面振兴新征程。6月4日,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5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省考察指导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神聚力,用省委《决定》指导工作、引领发展。
不断激发起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7日讲话中强调,革命战争年代黑龙江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作为重要工业基地和农业基地为国家建设作出的贡献,都已经载入党和国家史册。在过去5年中,黑龙江实施重点战略、抓好重点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在5月25日讲话中强调,黑龙江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黑龙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五大规划”,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党中央对黑龙江的工作是肯定的。这些重要论述,既高度评价了我省的历史贡献和战略地位,又充分肯定了工作思路和发展成绩,给予全省干部群众巨大的鼓舞和鞭策,为我省、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增添了强大政治动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倍加珍惜党中央的关心支持、倍加珍惜大好局面、倍加珍惜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和鼓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坚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举措,努力把哈尔滨振兴发展的事情办好。
牢牢把握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7日讲话中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在5月25日讲话中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黑龙江的同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努力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子。这些重要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我市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坚决执行,认清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使命责任,自觉把哈尔滨发展放在全国、全省的大背景下去谋划去推进,坚定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之路。
奋力走出新形势下振兴发展新路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7日讲话中指出,推进全面振兴要注重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谋思路、定措施、配资源、抓考核,要向中心工作聚焦发力;学知识、练本领、转作风、求实效,也要向中心工作聚焦发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在5月25日讲话中指出,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些重要要求,既有目标又有路径,既针对当前又布局长远,明确了全面振兴的着力点和发力点,指明了全面振兴的前进方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扣“四个坚持”精准发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在推进哈尔滨振兴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变为具体行动、变为发展成果。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讲话、谋振兴、闯新路”专题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考察指导黑龙江工作时重要讲话作为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研读,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宣讲,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立体宣传,使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成为主旋律、最强音,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学习贯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二、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扩量升级
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的具体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坚持“加减乘除”并用,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着力构建“4+6+1”现代产业体系,打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攻坚战、翻身仗。
改造升级“老字号”。 提高“老字号”产品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开发新型营销模式。加强“老字号”产业链关键节点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形成产业集群。加大“老字号”项目研发和挖掘力度,推动食品、装备制造、医药、石化等传统产业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高附加值延伸,把旧的存量转化为新的增量。鼓励“老字号”品牌做大做强,实施一批项目工艺升级改造,支持发展“老字号”企业搭建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
深度开发“原字号”。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积极引进战略性投资者,培育壮大本地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乳品、肉制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降低生产成本、拓展营销渠道,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农工头尾衔接,努力把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不断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发展食用菌、浆果、坚果、北药、苗木、花卉、狐貉等特色种养业,开发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和木制品加工,到2020年林业产值达到45亿元。
培育壮大“新字号”。 发展壮大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重点实施壹加壹干细胞工程技术中心等项目,增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培育5—8个国际品牌。强力推进机器人、高精尖焊接、燃气轮机等高端装备重点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突出抓好石墨烯、蓝宝石、钛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重点推动万鑫石墨科技园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钛合金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打造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到2020年实现规上工业产值400亿元。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高效节能通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和节能环保服务,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实施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行动计划,建设东北亚重要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城市。推进松北金融集聚区等创新型金融功能区建设,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加快开展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建设全国对俄物流枢纽基地、国家绿色食品物流基地和智慧物流创新示范基地。以华南城等重大项目建设为牵动,加快打造哈东物流产业带。推进“三网融合”和4G产品服务,全面推进“数字哈尔滨”建设。大力发展冰雪旅游、文化旅游、避暑度假三大核心产品,积极促进旅游与文化、农业、工业等融合发展,202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600亿元。推进健康养老重点项目建设。创建广电微云谷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创新对经济发展引领能力
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突出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不断寻求新的发展增长点和驱动力。
着力优化所有制结构。 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同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结合起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按照精干主体、剥离辅助的思路,以工投集团等商业类国有企业为重点,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全市90%以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成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稳增长的重要力量。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帮助民营企业打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配套协作机制建设。开展“扶优扶强”专项行动,实施“个转企”“小升规”工程,重点培育50—100户领军企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城的集聚、引领和牵动作用,引导和推动企业整合、优化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家级创新示范区。在智能装备、新材料、舰船动力等产业领域,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院校所联合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南岗区“创新创业大街”建设。组建哈尔滨国际科技合作联合创新中心,搭建“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启动实施(哈工大)市校科技合作第二轮试点。推进食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科技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培育新形成一批科技型企业,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优化和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专利优势示范企业专利运营联盟,支持企业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修订《哈尔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给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特别是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全面实施“创新券”计划,不断提高科技资金的放大倍数。
着力培育人力资源队伍。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全面推进人才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政策体系和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发挥在哈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吸引更多人才为振兴发展服务。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探索对创新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国博士后创新(哈尔滨)示范中心,支持在哈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哈创业发展。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培育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企业家人才。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大批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充分释放人力资本潜能。建立人才服务清单制度,开辟优秀人才“绿色通道”,解决好人才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问题,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加快哈尔滨新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深化新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政、产、学、研、资、服”六位一体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设立新区科技创新应用与研究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期试验、成果转化、专利开发、创新主体培育、服务平台建设等。建设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共享平台,吸引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加快培育新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新型产学研合作,带动龙头骨干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构建新区科技投融资体系,实施科技企业金融融合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到新区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落实新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拓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渠道,实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坚持发展现代农业方向,进一步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新路子。
稳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毫不动摇地抓好粮食生产,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我省发挥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作用作出应有贡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一减四增”思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作物种植向优质、高效、特色转变。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全省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方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到2020年建成高产标准农田1287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200斤以上、平均亩产达到1000斤以上。培育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鸭稻”“蟹稻”“鱼稻”“森林猪”“森林鸡”等绿色食品,对市场认可度高的绿色食品进行复制推广,加快形成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推动大粮仓变成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加快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基础优势和后发竞争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用现代设施、设备、技术手段武装农业,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形成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因地制宜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合作化、发展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 加快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品牌化营销、产业化经营和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牧业强县”工程,着力培育壮大双城奶业、巴彦生猪、宾县肉牛等特色养殖业。重点实施“两牛一猪一禽”工程,提高畜产品品质,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产品、品牌、销售和文化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健康、营养、安全等多样化需求,实现由“养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加快实施粮变肉、草变乳过腹增值工程,推动“大粮仓”变成“粮仓+肉库+奶罐”,逐步成为一产的大产业、食品工业的支柱产业和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
深化现代农业改革。 进一步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持续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成果,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深化水权制度改革,加快灌区水价综合改革,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机制创新,拓展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吸引和聚集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在哈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增设营业网点,建立农民合作社、农村小微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农业投保入股合作,开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试点。
五、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建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树立和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坚持内源发展与对外开放、外向拓展相结合,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建设,完善开放功能、拓展合作空间,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推进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建设,完善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功能。配合铁路部门,加快推进哈站改造和哈牡、哈佳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以及综合保税区、内陆港、空港建设,实施滨北公铁两用桥市政部分等一批市政路桥工程,服务全省大物流集散运输交通需求。做好中俄天然气管道接入、国家电网配套、通讯系统建设等源网场站互联互通工作。
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提档升级对俄航空货运航线,加快推进北美航空货运通道建设。争取北京—莫斯科国际列运邮常态化运营,扩大哈欧班列运输规模,完善“哈绥符釜”陆海联运,推动哈俄班列常态化运营。加快建设哈尔滨国际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推进哈尔滨新区服务贸易标准化、国际化、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哈尔滨新区对外贸易功能。配合办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哈科会”等大型展会。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中俄自贸区调研论证工作。
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带。 积极吸引有实力的国际物流和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落户我市,全力打造电商生态产业链。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内陆港强大的保税物流集散功能,与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中乌拉尔发展集团和车里雅宾斯克南乌拉尔物流中心合作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形成支撑互动,构建起面向俄罗斯、辐射东北亚和北美的国际物流全产业链体系。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品牌战略,积极引导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全方位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我市在“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中的枢纽作用,全面推进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巩固欧美市场,大力开拓俄罗斯、韩国、日本市场,深化与以色列的交流合作,拓展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农牧业合作和贸易往来,全面构建多产业、宽领域、大纵深的全方位、立体化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
加强生态保护。 坚持规划先行,搞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推进治水、净气、降噪、还绿、护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开展有偿使用和交易。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市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数。以阿什河、呼兰河为重点,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消除黑臭、劣五类水体。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着力构建全方位湿地保护开发利用体系,保护好太阳岛、金河湾、白鱼泡等自然湿地。强化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和评估考核制度,构建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减少污染排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积极保护利用黑土地。 研究制定建设占用黑土地耕作层黑土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实施减农药、减化肥、减除草剂“三减”行动计划,推广应用农家肥、有机肥和病虫害生物防控等技术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和静脉产业园区。实施超低排放示范工程、高端再制造示范工程。推动低碳循环、能源技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工艺研发与产业化创新。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等服务市场及创新平台的形成。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争创国家“城市矿产”试点示范城市。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在补齐民生短板、补足民生欠账上聚焦发力,确保按时完成向人民群众作出承诺的民生实事,使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抓好稳定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促进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相互协调、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采取稳定岗位、职业培训、就业帮扶、就业服务等综合性措施,做好结构调整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妥善安置好分流职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落实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完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 “互联网+就业”工程。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建设,组织实施大学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工程。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功能。
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市专项救助水平,健全农村专项救助内容。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深入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强与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棚户区改造新机制,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快项目征收净地,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房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全面做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泥草(危)房改造,让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好房子暖房子。
以精准扶贫为抓手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村因人因户施策,分村分片推进,做到“六个精准”,落实“五个一批”,确保如期实现全市现行标准下20.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个贫困县摘帽。建立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市级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增加扶贫脱贫事业投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县级扶贫资金项目整合作用,把扶贫资金、行业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用于精准脱贫事业,并给予贫困县更多资金使用的自主裁量权。加大政策激励作用,吸引农民和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建设。
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统筹民生领域各项政策。深入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分配格局。衔接好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全体职工参保计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体系。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合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落实《哈尔滨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八、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
把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作为根本性工作、全局性工作、重中之重工作,在治标上重拳发力,在治本上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大发展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深入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 全面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哈发〔2015〕1号),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提高各级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进发展的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倡导树立法治、制度、规则、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意识。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之上。
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全面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哈发〔2016〕6号),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关键岗位,狠抓整改,不留盲区。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行为,改革和规范公共权力行为,健全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发展环境问题。开展发展环境整治自查自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辨清原因,精准发力,解决矛盾。发挥好市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正面宣传,树立正确导向,让群众看到发展环境整治带来的新变化,塑造哈尔滨好形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惩处问责,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破坏发展环境的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问三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好环境。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打造过硬班子、过硬队伍、过硬作风,为推进振兴发展凝聚强大力量、提供坚强保证。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从市委常委班子做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主动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每名党员都要牢记党员第一身份、为党工作第一职责,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推进黑龙江全面振兴是党中央赋予全省的重大政治任务,哈尔滨必须走在前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用振兴发展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 坚持勤于学习,从正在做的事情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把学习了解国内外形势同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经验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坚持敢闯新路,在深化市情认识上解放思想、在上下结合上解放思想、在制度创新上解放思想,带动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做好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倡导精细化工作态度,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配套措施、工作落实都要求精求细求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脑子里始终装着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做到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练成埋头苦干的真把式、雷厉风行的快把式、追求卓越的好把式,不搞坐而论道的假把式、拖拖拉拉的软把式、弄虚作假的歪把式。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树立良好干部导向。 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评价干部,切实把那些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的干部,那些扎实磨炼、坚持原则、攻坚克难、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特别是那些思想解放、敢闯新路、带头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抓好区、县(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担任区、县(市)、乡(镇)党政正职,配备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严肃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要求,保护作风正派、锐意改革、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巡察,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内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积极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精准“点穴式”教育和倡导良好家风的廉洁教育。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实施意见的行为,防止“四风”反弹。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腐败案件,突出执纪审查重点,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实现全面振兴,是哈尔滨人民的美好愿景,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光荣使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奋力开创哈尔滨振兴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