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立案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47件 【龙头新闻】“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恢复野生动物“家园”本色,让“绿水青山”活起来……公益诉讼作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为野生动物保护又增加了一层司法防护网。
2020年,为期三年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打响,野生动物保护与水、固体废物污染和不安全食品、伪劣农产品一起,列为公益诉讼领域的重点监督项目,力争做到“应治尽治”,用检察力量守护百姓公共权益。
珍宝岛成群的候鸟。(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科技助力 送法到田间地头
鱼翔浅底,鹤舞晴空。在珍宝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苏里江畔坐落着黑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室,检察室里的远程监控大屏幕上,8个全景式摄像头实时紧盯保护区内各处湿地的风貌,如发现不法行为检察官可以直接喊话。
“最初,检察室主要办理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后,它在线索发现和普法方面发挥了前沿阵地的作用。”虎林市检察院检察官葛婧琦介绍说,检察室除了受理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控告、举报、申诉等工作,还要负责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工作。
“提前制止伤害才是最有效的办法。”检察室主任马春霞每月都要抽固定时间来这里“打卡”,农闲时她会去保护区内各村的居委会“串门”,与村民拉家常聊聊非法开垦和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检察官宣讲的普法知识,百姓们信服,也乐于执行。”马春霞说。“前几年,保护区里偶尔能见到几只东方白鹳或丹顶鹤,这两年大家保护意识上来了,景区环境有很大改善,鸟类数量每年都在增加,现在可以看到大批的东方白鹳,丹顶鹤也成群地在这里筑巢繁殖。”保护区工作人员万富强说。
近年来,全省千余名基层检察官化身公益普法宣传员,深入基层单位,田间地头,开展了各类有关维护湿地生态环境、迁徙候鸟护航、保护野生动物等主题的系列公益普法宣传讲座。
绥化市北林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跨区协作 打破区域壁垒
黑龙江省自然生态环境多样,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大自然无边界,但行政管辖有划分,野生动物保护又是一项系统工作,为筑牢生态屏障,检察机关打破区域壁垒,不同行政区加强沟通协作,周边区域基层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手协作。“扎龙湿地处于齐齐哈尔市与大庆市交界处。近年来,一些涉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经常会出现狩猎捕杀地与出售购买地处在不同市县区的情形。在追究责任时,受管辖权的限制,难免出现漏网之鱼。”据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介绍。
2020年3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与大庆市杜尔伯特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开启检察区域协作公益诉讼新格局。公益诉讼不仅带动了基层检察院之间联手协作,也促进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森林、林草、渔业、环保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并在沟通中发挥检察机关整章建制的优势,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了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形成常态合作制度。
2018年,黑龙江省检察院与吉林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守护虎啸山林检察督查专项行动”;2019年,鸡西市检察院与兴凯湖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兴凯湖候鸟保护公益诉讼活动,并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2020年,鹤岗市检察院在开展林蛙公益保护行动中,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办理了对违规养殖林蛙等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多方沟通合作机制,使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从点延伸到面,形成全面、有效的打击监管态势。
司法+修复 恢复受损生态
公益诉讼的本质是监督,目的是恢复受损公益。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与掠夺,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公益受损的弥补和恢复性责任。
抚远市检察院在边境水域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2019年,抚远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307斤野生鲟鳇鱼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要求三名被告人依法承担生态资源修复金2.5万余元,用于购买达氏鳇鱼苗6140尾,并在抚远市黑瞎子岛边境水域举行联合增殖放流活动。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运用“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龙江公益保护模式,探索恢复公益的司法规律,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办案效果体现到生态恢复中。非法捕捞5.9万只林蛙,饶河县检察院为其追回索赔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6千元;沿江林区检察院为141只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追回索赔2.7万余元;亚布力林区检察院为非法猎捕25只濒危野生动物紫貂以及42只野生林蛙,追回索赔野生动物资源修复费用1.3万元……
明确公益诉讼的请求和赔偿标准,是确定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基础。咨询高校、科研机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各级检察机关邀请相关专家研讨论证,在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确保生态损害赔偿请求更合理、依据更充分、数额更精准。
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47件,履行诉前程序4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和谐共生,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探索正在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