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前瞻之四:专家热议金融监管 一行三会协调机制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03.11.2015  12:28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李海霞)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尽管“十三五”规划建议尚未露“真容”,五中全会公报中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论述,已让业内人士可以梳理出未来五年我国一行三会金融监管层改革的方向和关键着力点。

  五中全会公报中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表述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短短22个字,透露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落脚点和目标。

   一行三会监管体系受到冲击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起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全面改革开放大幕的拉开。为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1992年10月,证监会成立。为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为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

  目前,我国形成了央行宏观监管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微观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对于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竞争能力、更大范围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过去一段时间,我国金融体系出现了深刻的变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金融市场迅速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爆发式增长,对原有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架构形成了明显的冲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说,“由此来看,‘十三五’期间金融监管的大趋势应该是,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优化、调整现行的分业监管架构。

  在他看来,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体系需要进行改革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步伐加速。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也纷纷搭建混业经营平台,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核心金融牌照。三是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层面的差异越来越小,业务层面混同发展。

  很明显,“混业”和“跨界”成为了目前金融产品的标签。“但在分业监管框架下,不同机构从事相似业务所接受的监管强度并不相同,由此形成了跨市场套利机会。”曾刚说,“不仅如此,除正规机构间的跨市场套利交易外,由于对新兴金融业态,如一些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缺失,也衍生出了不少跨市场交易模式,基本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

  “形成了监管套利,并会积累潜在的风险,必然会引起监管者的关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人民网表示,国际经验表明,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将无法较好地完成对混业经营的监管任务,所以改革并完善金融监管框架被五中全会提上了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