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辩护与钱无关"法律援助律师赔钱办案成生存常态

31.07.2014  10:49

  记者 杨晔

  提起律师,很多人头脑中的第一印象便是:港剧中那些西装笔挺、意气风发、薪金优渥的高级白领,但是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律师,他们每天穿梭于各级法庭、看守所,受相关部门指派为经济困难的人们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微薄的补贴让“接一件赔一件”成为他们办案的常态。这些律师被称为法律援助律师,提起自己的工作,他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干这事与钱无关。”

     赔钱办案生存常态

    2010年,张大鹏第一次接手法律援助案件。那时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手少,张大鹏来帮忙,没想到这“忙”一帮就是四年。虽然同样是调解、质证、出庭,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办理社会案件的收入却不可同日而语。张大鹏告诉记者,律师接的民事案件的律师费是按照标的额的百分比收取,而接手刑事案每个阶段的律师费都在一万元左右。而法律援助案件根本不向当事人收费,只是由国家对律师给予适当的补贴,一般一个案件只有几百元,能达到一千元已经算是高的了。张大鹏说,现在的法律援助律师待遇已经算提高了,听所里的老律师讲,早些年补贴更低,本地案子只有二三百元,如果案子稍微复杂一点,这些钱连路费都不够。

  其实,35岁的张大鹏,在律师行里已经可以被归为“中年律师”的范围。多年律师工作的法律经验和社会关系,让他并不缺少案源,但他仍未放弃办理总让他“赔钱”的法律援助案件。无论手头的案子怎么忙,每个月张大鹏都要提前安排出一周时间,专门来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坐班”,从早上八点半到下午四点,既要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也要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文书工作。其他时间,除了律师事务所的社会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占用了他不少时间,律师事务所的案子与法律援助案子在时间上经常出现冲突,一天中的每个时间段他都要精打细算。

     芝麻小案大费周章

  很多律师工作后都会感叹“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民强律师事务所施佰芝律师说自己深有体会。上学时,施佰芝憧憬的律师工作景象都是:激烈的法庭辩论、复杂的案件、狡猾的证人等等,但是现实中的律师工作却与这些想象差别很大,法律援助案件就更是如此。从交通肇事赔偿到房产纠纷、离婚诉讼,这些法律援助案件往往属于生活琐事类的小型侵权案,但由于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本身家庭条件都很差,因此调解起来很难,往往会耗费相当大的精力。

  2009年施佰芝律师曾接过一件法律援助案。案情简单:狗咬人。虽然是千元左右的赔偿额,但由于当事人家庭困难,双方对钱都比较“较真儿”,结果小小的案件光调解就进行了4次,法院开庭了两次。

  张大鹏告诉记者,除了经济条件差,法律援助的对象往往文化程度不高,这给双方的交流制造了不少困难。张大鹏说,自己的“最高记录”是一个案子调解十五次、耗时近半年才结案,案件的起因不过是拖欠房租。那时候真是苦口婆心地劝,把所有问题“掰碎了、揉稀了”反反复复地说。

  张大鹏说:“说实话,接法律援助案子投入的时间、精力与收入根本不成正比,但可能法律援助律师内心都有点想干点事、想帮人的情结,即便法律援助案件不赚钱,但我们从来都是来者不拒。”

     付出很多收获更大

  近几年来,张大鹏参与了近四十件法律援助案件。他告诉记者,虽然自己付出了时间和金钱,但通过这些法律援助案件,接触过这么多“疑难杂症”,学到了大量书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技巧。有了“这碗酒”垫底,今后啥样的案子都能接了,更重要的是当你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到那些困难、弱势群体的时候,你能充分感受到自身的价值,这比赚多少钱,更让自己拥有满足感。

  施佰芝在做律师前,曾经作了8年的教师。施佰芝说,教师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而法律援助也让她感受到了当事人同样的尊重,甚至连法官也会对法律援助律师另眼相看,充满敬重。

  2009年,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派出所民警黄治军与持刀歹徒搏斗中身负重伤,施佰芝受指派为黄治军进行法律援助,开庭时法院甚至为施佰芝准备了专门的休息室和专门的通道,这可是办理其他案件中没有过的。如今,施佰芝仍然和不少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保持着联系,这种没有金钱关系的交往,让双方的交往真诚而纯粹。据统计,2013年哈尔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32起。五千多宗案件背后是很多个张大鹏、施佰芝一样的法律工作者不计报酬地付出,正是他们让法律援助这个被誉为法律“希望工程”的事业不断为社会输送正义公平的力量。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