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利用银行卡犯罪增多 给银行卡加把“安全锁”

24.11.2015  15:59

  □张立杰本报记者李播

  银行卡安全、方便、功能多样,已经成为城乡居民个人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随着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伪卡制作、信用卡欺诈、套现等银行卡犯罪案件也逐步增多,“卡在,钱没了”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卡安全问题对现代支付的制约作用已经开始显现。

  我省“”产业如火如荼

  银行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支付工具和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个人支付方式之一,其普及和推广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来自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银行卡发卡总量达到1.17亿张,全省人均持卡达到3.1张,农村地区人均持卡突破1.6张。全省特约商户、POS和ATM总量分别达到25.4万户、30.9万台和1.36台。今年以来,全省共实现银行卡跨行清算交易1.7亿笔、4954.7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8%、26.9%。银行卡使用范围不断拓展,应用领域更加广泛。

  为全省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升百姓持卡用卡安全意识,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组织各方通过“放心用卡、安全支付”主题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等,持续开展持卡人用卡安全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宣传持卡、用卡常识,普及安全用卡知识,不断提高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意识,提升百姓风险认知度和防控能力,培养持卡人安全用卡习惯,并通过开展打击

  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宣传,展示打击银行卡犯罪成果。

  “卡在,钱没了”现象时有发生

  案例一:2015年10月,齐齐哈尔市孙某遭电信诈骗,被骗子以“信用卡遭盗刷”为名骗走5万元。

  案例二:2015年11月,哈尔滨市郑某因刷安装了读卡器的POS机,银行卡被复制,卡没离身遭盗刷2万多元。

  近年来,类似此类的案件在我省时有发生。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处长何志刚介绍,在各类银行卡风险中,外部欺诈风险是目前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风险。欺诈目的的实现渠道主要有三种:ATM机取现、POS机套现(消费)或网络(电话)转账。从欺诈的手段看,主要是伪卡欺诈、直接骗取客户资金和利用ATM机骗卡三类。

  此外,虽然IC芯片信用卡正在取代磁条信用卡,但是原已发行的磁条信用卡仍然占据了很大市场。而磁条信用卡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则是保密性和安全性较差,一旦拿到相关信息,卡片很容易复制,就会产生伪造卡片风险。在多起信用卡套现诈骗案件中,又出现了商户明明知情却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或为了收取提成主动招揽不法分子进行共同合作的情况。

  疏堵有序共同打造“安全锁

  为更好地防范银行卡犯罪案件发生,我省采取的措施有疏有堵。首先积极推广金融IC卡,防范和降低银行卡伪卡欺诈风险。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引导发卡银行机构加快金融IC卡推广力度和客户受理终端的改造力度,稳步有序开展复合卡磁条交易关闭工作,主动引导客户进行存量磁条卡更换,改善金融IC卡受理环境,以防范和降低银行卡伪卡欺诈风险。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共发行金融IC卡3061万张,已占全省全部银行卡数量的26.15%,覆盖面不断提高。

  其次加大银行卡买卖整治力度。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闲置银行卡的清收力度,打击倒卖银行卡违法行为。建立银行卡业务重大安全事故和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积极实施银行卡在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业务中的应用管理。通过严厉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防止非法集资、非法套现等银行卡犯罪案件发生。

  此外,规范受理市场发展,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制度。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通过严格收单市场准入管理,督促收单机构按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业务,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布放类型,尤其是对移动POS和新型收单机具的布放要加强管理和监控,加强对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的管理,提高商户信息注册质量,建立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