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用心巧断疑难案 悉心调解促和谐
11月5日上午,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门前响起了阵阵鞭炮声,14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 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该院民一庭姜兴法官手中。
事情还得从2002年说起。2002年4月,某企业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将其所有并由本系统职工正在承租的住房出卖给承租人,张某等14名职工按当时的房改价格购买了坐落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某小区的职工福利房。十年后,张某等14户居民发现他们每家购买的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都相差十余米,致使他们不仅多花钱买了名不副实的住房,还多交了十年的土地税、采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张某等人遂与原卖房单位进行沟通,但房管企业大多已经关、停、并、转,当时房屋所有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又在哈尔滨市办公,沟通起来实在不方便。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等14人一纸诉状将原出卖房屋的上级主管单位告上法庭。
受理该案后,铁锋区法院领导高度非常重视,责成具有十余年民事审判经验的姜兴法官主审本案。姜兴法官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与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每个办案程序中都做到了公正、高效、快捷,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了案件的全部事实。在此基础上,法院领导和办案法官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该起案件虽然是一起平等主体的纷争,购房职工和企业的利益都要依法严格保护,但不能因案件的审理影响企业与职工及家属的关系,更不能由此产生双方当事人今后互不信任难以沟通的后果。要达到案结事了、以案件促和谐、通过案件提高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效果,着重对案件的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理清思路后,姜兴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制定了审慎的调解方案。为避免双方当事人之间正面发生冲突,法官在进行调解时,分开双方当事人,单独对当事人耐心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遇到当事人不明白的法律问题,便将复杂的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亲切地和当事人交谈,不但及时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还使当事人少了抵触情绪,愿意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通过法官们多次耐心的调解,不仅解决了14名原告实际住房面积与房照不符的问题,同时原告也在充分考虑企业现状的前提下变更了部分要求企业返款的请求,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一次性返回了14名原告多年来多花出的购房款、采暖费、物业费,一起有可能成为群体涉访的案件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方式调解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特点,在公开审判、便民服务、公正高效上狠下功夫,调解率亦节节攀升,切实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一名法官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铁锋区法院“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