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赠送锦旗 “点赞”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24.09.2019  11:50


    9月23日,5名当事人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代表9户申请执行人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执行局赠送了两面锦旗,感谢法官心系民生、公正执法。

    据悉,2009年6月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姜某、张某等9户动迁户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确定了拆迁补偿内容,并确定数额不等的回迁补助费、房屋差价款。由于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申请执行人无奈将被执行人起诉至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协议规定的3万至14万不等补偿费、差价款。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支持了9户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经多年催要无果,于2019年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阳区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等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消极履行,拒不来院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期间,向阳区法院组织骨干力量,攻坚克难,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查找财产、法人下落,并将被执行人法人、企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最终将其隐匿的财产查得水落石出,按照法律规定采取了查封措施,并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评估、拍卖。最终,被执行人屈于强大法律震慑,强制措施的压力,放弃恶意逃债幻想,主动委托代理人来院,全部足额履行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