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规范防护林国家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审工作

01.04.2015  15:25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规范防护林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申报、评审工作,提高方案编报工作管理水平和方案的可操作性,黑龙江省林业厅结合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订了方案模板,制定了方案编报说明,为基层编报年度实施方案更加科学、规范提供了指导依据。

      实施方案编报工作实行县级组织编制会审、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省级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三级报审制度。县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具体工作由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县级方案上报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根据会审意见修改上报。上报材料必须附带会审部门具体意见。

      从2015年起,实施方案上报时间由过去的年底报审,改为每年4月25日前报审。为切实提高方案编制质量,将采取省林业监测规划院与三北重点县分结对子的方式,对国家三北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规划新植林地块全部上报GPS拐点坐标,建立省、市、县三北工程造林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实现三北工程“一张图”,确保造林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实现“数字三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