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行动 我省建立37个单位合力防控风险机制
22.08.2019 12:3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记者从省减灾委办公室获悉,近日由37个中省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共同建立的《黑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行动机制》正式印发,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高效联动、无缝衔接、合力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黑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行动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指挥,灵敏高效;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协同调度,联动融合”原则,根据部门职能和实际需要,对应急救援部门、灾害防治部门、新闻宣传部门、秩序维护部门、规划经费保障部门、物资保障部门、运力保障部门、能源保障部门、专业技术保障部门等37个单位,明确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综合会商研判、灾情发布、舆情应对和综合支撑保障等协同行动任务,进一步理清“防”与“救”、“统”与“分”、“平”与“战”的关系,既突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的“上半篇文章”,又重视应急救援救助的“下半篇文章”,同时关注灾后恢复重建的“续集”,推动形成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黑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行动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处理好“定位”和“补位”的关系,主动补位、善于补位,主动担当、全力尽责;要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确保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和草原、气象、地震等涉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网络,提高监测预警信息的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同时,要全面做好预案准备,尽快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细化应急响应行动措施,强化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高效运转、有序衔接。(作者:汪多刚 徐宝德 谭迎春)
(责任编辑: 郑超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22.08.2019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