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更要算好惠民账

03.12.2014  11:07

  备受市民关注的水价听证会11月28日举行。听证会上,有关部门拿出了两套调价方案。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虽然都认可水价可以调整,但也发表了些不同看法。如此也就意味着,5年(2009年济南市曾经调整过水价)未变的水价,每立方米将上涨1.05元。

  居民用水涉及千家万户,调整水价应当慎之又慎,应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同时,结合其他城市情况,适时、适当予以调整,不能操之过急。潍坊市现行水价是3.20元/立方米,如果按照济南此次公布的调价第一方案,调整后水价就是4.2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比潍坊多出1元,整整高出30%。有些代表认为此次拟调价格应当低些才好,笔者对此深以为然。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水,其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它的公益属性。因此,水价应当充分体现“普惠”的公益原则,不能把它市场化。我们经常听到“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样的话,这成果应当最直接体现在水价、电价等公益事业中。适时、适当调整价格无可非议,但不能总拿亏损来说事,调整水价应最大可能体现“普惠” 。

  当然,调整水价是为了保障供水、遏制浪费,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实行阶梯水价当是最为有力的举措。从时下科技水平看,实行阶梯水价收费不存在技术难题,如此,为什么济南未能尽早尽快实施呢?记得2009年调整水价时就说要实行,可五年过去了,至今未实行。

  家庭人口多,自然用水多。潍坊的现行政策是按人按月核定用水量,每人每月3.3立方米;而济南的拟定方案则是按户按年核定用水量,每户每年144立方米,三口之家与五口之家每月都是12立方,笔者认为这不太合理。两相对比,潍坊的政策更为合情合理,希望济南最终出台的方案也能借鉴潍坊的经验。

  笔者想要说的是,合理水价应当是普惠与阶梯相结合,在阶梯中体现普惠,如此才能体现公益、体现公平。或许此说对相关部门要求苛刻了些,不过,为了最大幅度惠民、最大可能体现公平,苛刻些也是应该的。(杨曙明)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