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阿木尔法院:推行“阳光工程”传递司法“正能量”

15.04.2016  12:35

  大兴安岭阿木尔法院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以案件质量为生命,以公正司法、为民服务为根本,将审判活动自始自终全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坚持“公正廉洁、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正能量”。

  “阳光工程”从立案起步,阿木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关口前移,集约便民职能,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登记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三大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诉讼引导、诉前释明、便民服务、登记立案、诉讼费收取、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诉前保全、领导接访、约见法官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柜台服务。

  为更好的让广大群众对司法透明度有个清晰的认识,阿木尔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天天有庭长值班,可以随时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和认证,将审判流程全程在阳光下运转。

  在推行“阳光工程”工作中,阿木尔法院广纳谏言,以规范司法行为,服务群众为突破口,增强工作透明度,工作效率显著提高,还公布了各项便民诉讼服务制度,认真接受全局群众的监督,重点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