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院公诉部门实行案件同步审查机制

19.08.2015  12:22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七台河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通过“问题清单”,发现办案过程中不规范的“小问题”屡屡出现,正因为这些问题小,常常被忽略而屡改屡犯。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公诉部门参考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案件同步审查机制,把琐碎的办案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逐一列举,同步审查,让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无处遁身,及时解决。

案件同步审查工作机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必须同步审查有关事项是否按照规范办理。同步审查工作机制根据办案程序,依次列出案件受理、、侦查措施、同步录音录像、强制措施、扣押款物、权利义务保障、内部讨论、证据材料、审查起诉等诸多办案“小环节”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如仅“讯(询)问环节”就需要审查4个方面的问题:“是否在法定地点讯问;时间、地点是否具体;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是否全面;签字是否规范的情形等。

案件同步审查作为案件审查起诉的基本项目,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由案件承办人根据办案进程同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无法更正的需作出说明,标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责任人。同时组织业务骨干着手制定规范办案操作指引,从办理案件的受理、审查、开庭、裁判结果审查、归档等五个环节细化操作流程,使执法办案工作更加精细,为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严密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