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
按照《关于开好2017年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2月2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主持会议,地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孙廷文、地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万茹华、地委非公办李晨曦组成督导组参会指导,中院在加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中院党组对本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做了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备。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等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与会议主题相关的文件精神。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撰写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
会上,各党组成员做到深刻剖析、自我批评、自我查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督导组孙廷文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给予了中肯的点评。
洛大雨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五点要求:班子和个人都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整改落实措施要具体;要明确整改落实责任;要对整改落实作出公开承诺。
洛大雨指出:中院党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历史眼光、强化理论思维、增强大局观念、丰富知识素养、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头雁效应”,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要高举伟大旗帜,强化思想武装。要提高政治站位,绝对忠诚核心。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改进作风,永葆公仆本色。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