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9.12.2014  10:44

 

  12月26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做动员讲话。他强调,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整治重点,加大“顽症”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从现在起到明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在26日下午收看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院立即召开全省三级院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徐明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主动作为,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曹建明检察长讲话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整治的重点,加大对“顽症”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是难点,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彻底解决的,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要时刻绷紧规范这根弦,探索建立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从源头上治,在根子上防,切忌紧一阵松一阵、热一阵冷一阵,必须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持久抓。制度的关键在落实,这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前提。在办案中必须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安全”的原则,不能简单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如何突破案件上,而忽视了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突破案件后,决不能放松警惕。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一线,省院、各市分院不仅要在制度规范执行上做表率,更要在促进基层规范司法上、在个案办理上加强指导,抓好制度落实,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干警头脑中落地生根、施行见效。
  徐明检察长指出,要以强化督察整改促规范。要把强化检务督察作为规范司法行为、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这次专项整改重点部门和环节,针对“八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采取明察暗访、日常督察、随机督察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察,通过督察达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目的。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曝光力度,坚持有什么问题督察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通报什么问题,促进警示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树立检务督察的权威。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要充分认识到检务公开既是挑战,更是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难得机遇,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赢公信,检务公开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必须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过硬素质确保公开效果。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干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才会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打“擦边球”、重实体轻程序等不规范行为才会逐渐减少,检察自由裁量权也会得到有效监督,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将会全面提升。
  徐明检察长要求,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要牢固树立不抓规范司法就是失职,放任违法违规办案就是渎职的观念,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省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要首先为全省检察机关树标杆、做表率,充分发挥省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上的表率作用,引导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加强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各级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精心安排、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改工作,带头严格规范司法、带头揭短亮丑,认真对照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重要抓手,加大执纪追责力度,增强执纪问责刚性,以严明的纪律促规范,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纠正和解决。
  徐明检察长最后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八个方面的问题,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干警负责的态度,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这次专项活动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有: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这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全省三级院。省院领导车承军、李力、邹鹏、董金山、沙莎出席会议。省院各内设机构副处长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