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向失信者“亮剑”,强制措施促执行

14.04.2023  03:45


    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庆中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利用虚假言辞抗拒、阻碍、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措施,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谎称在外地,送拘途中忙履行

    赵与张某同在一小区群中,一日,张某发布求助信息:“父亲病重,急需现金暂时渡过难关”。好心的赵某看到后借给张某500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还款。可几个月过去,张某仍未还钱,赵某多次催要,张某总是借口推脱。赵某无奈之下诉至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绝给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经查控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赵某也只提供了张某电话,并无其他财产线索。法官随即拨通了电话,张某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人在上海,暂时没钱还”,法官告知张某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举措,张某竟回答:“没关系,我坐绿皮火车。

    随后,法官开展实地调查。通过申请人赵某的手机,法官浏览了张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其在市内各大饭店“打卡”,推测其可能并未离开大庆。法官又来到张某曾经的租住房了解情况,房东讲述了自己向张某要钱的经历:“小张欠我的租金没给人就搬走了,总是推说过几天给,结果他有个快递忘改成新地址送到了我家,我与他联系,他说是预约的最新款手机,爽快地把租金给了我并让我寄到他的新地址,他地址我一直留着。

    根据房东提供的线索,法官找到了“人在上海”的张某,但其仍旧拒绝沟通还款事项,态度嚣张地说:“不还,没钱!”见此情况,法官依法送达了拘留决定书,随即载着张某驱车前往拘留所。见法官“动了真格”,张某态度180°大转弯,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就迅速筹齐了钱款。随后,法官将张某带到赵某家中,羞愧的张某当场将欠款悉数还给赵某,案件至此执结。

    面对被拘留,被执行人态度变了

    董某为经销建筑材料的个体工商户,梁某因从事装修业务多次在董某处赊购建筑材料,自2018年2月起,董某多次催讨货款无果,故于2020年诉至让胡路区法院。后梁某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财产调查显示梁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董某也未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案件于2021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2023年4月3日,董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梁某的财产线索及位置信息。

    次日清晨6时许,执行干警赶到梁某住所楼下蹲守,一小时后,待梁某走出单元门欲启动车辆离去时,执行干警当场扣押梁某车辆并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期间,耐心对其言明利害、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督促其积极还款。被执行人梁某在听闻执行法官的拘留决定意见、看见明晃晃的“银手镯”后,对待执行的消极态度大为转变,承诺积极筹款履行义务。至当日上午10时许,梁某分三次将全部案款共9万余元给付董某,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抗拒执行,司法拘留促和解

    刘某、崔某向栾某借款70000元,卢某、栾某某提供担保。因四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栾某诉至法院,胜诉后申请执行。刘某、崔某称因经营不善欠下债务,暂无偿还能力。作为担保人的卢某、栾某某认为自己没有真正花费此笔借款,虽嘴上说要还款,但在实际行动上怠于履行,互相推诿扯皮。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沟通,督促履行还款义务,四位被执行人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4月3日,大同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拘留后,几位被执行人后悔不迭,一边联系家人积极筹款,一边与执行法官沟通,对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希望被给予宽限期。法官详细向申请人说明了情况,申请人被法官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的态度,以及此前多次深入村屯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行动打动,表示同意与被执行人和解。4月6日,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0000元,并约定余款于12月末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金,案件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