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启动“学孙波、见行动”宣传月活动

11.07.2014  12:39

        省委发出开展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快速落实,7月10日召开中院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掀起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引导广大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学孙波、见行动”宣传月系列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活动,在全市法院营造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增强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全市法院系统将举办“弘扬孙波精神,争做优秀法官”主题演讲会,组织干警以孙波同志为榜样,立足学习、工作实际,充分展示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开展座谈研讨,以“我和孙波比,差距在哪里”为主题,组织干警分别进行座谈、研讨。开通孙波个人微博,适时在新浪微博开通“孙波个人微博”,对孙波的感想感悟、工作生活和身体治疗等情况进行微直播。依托两级法院网,大力宣传孙波的先进事迹,建立学习孙波专栏,播发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事迹影像片,刊发各单位部门学习孙波活动开展情况、干警学习心得、学习体会等,为广大干警提供学习园地、搭建交流平台。组织集中学习,两级法院将组织集中学习孙波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深刻领会孙波精神,弘扬孙波精神,践行孙波精神。

        会上,鹤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把学习活动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民”便民诉讼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好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创新业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