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8.10.2022  01:21


    10月26日,大兴安岭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通过的相关决议和公报精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第29次地委委员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坚持思想引领,锚定目标方向,深刻领悟二十大精神的内涵实质。全区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增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形势、司法体制改革新局面、法院队伍建设新问题,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地委工作要求上来。要强化使命担当,推进依法治国,奋力推动法治兴安再上新台阶。全区法院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精神实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地委的工作要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要立足司法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为兴安转型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建设美丽兴安,多彩兴安。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八万里兴安的生态建设、转型振兴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