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机制 实现院庭长“法官”角色归位

01.12.2015  16:14

        甘南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努力实现院庭长“法官”角色的归位,提高审判资源的利用率, 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一把手”示范。甘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苑平,召开了两次观摩庭,充分发挥了“现场教学”的优势,真实生动的呈现了标准化的庭审。庭审经验不足的年轻法官表示,通过观摩评析了解到庭审的效果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受益很大,找准了提升空间,明确了改进方向。

        制度约束。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和《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工作制度》,规定院领导带头办案,并要求院、庭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的范围主要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各类案件及所联系的基层法庭的诉讼案件。

        量化到人。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数量不得少于10件,审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审法官年审理案件不少于所在部门人均结案数的20%。同时要求院、庭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注重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截止目前,院庭长都已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实行院、庭长办案,还原了院、庭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这就要求院、庭长妥善处理和摆正参加审判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目前,甘南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数量在全院办结案件中所占比率逐步上升,院、庭长通过发挥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院法官队伍司法技能、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司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成为推进审判管理、强化案件质效、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