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开展全市法院安全工作大检查
近日,齐齐哈尔市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在会议上强调,近期全国各地安全责任事故频发,为人民法院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各部门要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会议决定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兴义担任组长,由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行装处、基建办、法警支队、物业公司等部门担任小组成员。郝伟夫要求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检查要求以及公车(警车)管理、日常执勤装备配备、派出法庭的安检人员、设施配备和值班值宿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要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齐齐哈尔中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向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下发通知,对法院周界、分区等区域防护,诉讼服务大厅的秩序、安全保卫工作,警务保障设施设备,枪库、弹药库、车库、档案库、食堂等重点部位的防火、放盗、防水以及用电、用气等安全,庭审、安保等重点勤务,值班值宿情况,公车(警车)管理,食堂食品安全、上岗人员健康状况等法院涉及的安全工作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各部门(基层院)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重点区域要派专人24小时监控。
突击检查,不走过场
9月10日,作为中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的机关党委副书记刘杉、纪检监察室主任许宝娟、行装处副处长董春林在机关食堂负责人张绪勇的陪同下,突击检查了为中院机关食堂提供粮油和肉制品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仓储条件、卫生环境等进行了仔细检查,保障中院机关食堂的食材安全卫生,让干警吃上美味可口、安全健康的午餐。
9月11日,杨兴义带领副调研员邹烜、法警支队长王乃春等检查组成员对龙沙区人民法院、建华区人民法院和铁锋区人民法院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详细查看了三个基层院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安检人员配置、警用装备配备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食堂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检查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9月16日,郝伟夫亲自带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和梅里斯区人民法院的安全工作进行突击检查。郝伟夫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严厉的批评,并要求相关法院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配齐配强安检人员,作好安检设备日常维护;二是严格规范安检流程,仔细进行检查,危险物品一律不得带入院内;三是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加强应对能力和快速反应机制。
9月16日晚8时,杨兴义带领邹烜、王乃春对建华法院、铁锋法院、龙沙区法院的夜间值班值宿、公车(警车)入库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三家法院的值班人员均在岗待命,公车(警车)均已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