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院:打造“标准化”样本卷宗 促进“精细化”规范司法

17.07.2015  10:22

现在,我们具体办案人按照《侦查监督业务副卷标准化样本卷宗》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和装订卷宗就会大大减少出现错项、漏项等不规范问题”双鸭山市友谊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宋梅在拿到样本卷宗时说。

为全面提高两级院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把严格司法、规范司法落到实处,5月18日,双鸭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在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业务实训活动,制作完成了侦查监督业务副卷标准化样本卷宗,“倒逼”干警逐项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形成了良好工作态势。

所谓‘标准化样本卷宗’,并不是简单的将各种法律文书直接装订整理成册,在实训中,我们选取已决的真实案例,对原案证据进行了修改和编纂,设置了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和侦查活动违法等事项,要求各基层院在法定时限内依法模拟办理、审结,并如期形成完整的审查逮捕业务副卷报市院评审。市院在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汇总,制作出侦查监督业务副卷标准化样本卷宗。该卷宗中各类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集合了刑诉法修改以来涉及侦查监督的各项规定,实现了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无缝对接。今后,干警在制作侦查监督案件卷宗时,比对样本模板,自觉查漏补缺,促进规范司法。”该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王寿琴告诉记者。

翻开《侦查监督业务副卷标准化样本卷宗》时,记者发现,仅卷皮就有13项备注填写说明。该样本卷宗在详细列明了办理侦查监督案件的流程节点及各节点需要制备的法律文书外,各类主要文书的制作也全部附说明及法律应用指引,涵盖了从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到高检院、省院关于侦查监督的各种规范性文书,可以说是现行涉及侦查监督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应用和体现。

在样本卷宗制作过程中,我们还将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发的《侦捕诉衔接工作制度》和与公诉部门联合制定的《捕诉联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纳入进来,体现我市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的运行轨迹和良好有效衔接,便于更好的指导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市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王寿琴说。

具体体现在案件卷宗中的三个节点中:一是案件受理节点,要求侦查机关移送《社会危险性证据一览表》,便于把握逮捕条件,没有该表,检察机关原则上不予受理案件。二是案件审查节点,要求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一览表》,便于监督侦查机关的证据收集行为和审查逮捕时对案件证据的全面审查。三是案件逮捕节点,一方面,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制发的《审查逮捕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告知书》,委托侦查机关在执行逮捕时一并送达,不但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还对侦查机关的执行逮捕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站在审查起诉的角度,向侦查机关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并要求侦查机关制作《捕后侦查取证情况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备案,另一份作为案管部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依据,促进侦捕诉环节有效衔接。

据了解,这次卷宗规范化实训活动是双鸭山市检察院今年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部分。通过这次实训,发现基层院在副卷和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上仍存在着卷皮及目录填写不规范、不按规定使用法律文书、格式错误、繁简分流不到位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并进行了通报。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分别从审查逮捕案件的制作流程、审查逮捕意见书证据摘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保护、侦查活动监督如何开展等方面制作出标准化样本卷宗,便于指导,易于操作,实现了业务指导能力提升与卷宗规范化建设并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