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落实“一线精细工作法” 让司法服务暖人心

31.01.2018  03:3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中,按照“筑一流设施、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的标准,从细节做起规范司法行为、推动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诉讼服务中心。

    “有的时候我们可能是有所疏漏,或者有些材料不齐,但是经过咱们诉讼服务中心的引导之后,都能在最快的时间给予最好的解决,对我们业务办理非常的便利,做的非常好。”黑龙江畅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殿波感慨的说道。因为业务关系他经常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来办理业务,每一次都受到了热情的接待,每一次事情都办得非常的顺利。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中,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四零”承诺服务工作重点落在了直接面对百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导诉台、立案接待窗口等7个窗口及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区、等待区,中心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台设计,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的服务,同时为群众免费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等12种诉讼指导材料和休息椅、饮水机、充电器、免费wifi、传真机、复印机、各类诉讼样式、笔墨、纸张、老花镜、便民小药箱等用品或材料,搭建了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便利群众的平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着力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同时,围绕工作职责和便民诉讼原则,制定了规范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督促提示制度、协调配合制度等系列制度,为服务群众创建完善的管理体制。

    鹤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不断完善,解决了审判事务性工作分散、衔接不畅、效率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使审判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为民司法更高效,更便捷。中心自成立以来,日接待人次达百余人次,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的目的。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的多种服务,帮助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诉讼成本,主动化解矛盾。一年多来,立案调解案件15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30万元,达到纠纷解决的“便利、有效、快速、低成本”,实现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