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4.11.2014  16:3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转送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统计材料的函》的要求,黑龙江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工程启动,黑龙江省林业厅林业监测规划院承担了其中的《黑龙江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本着“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将完全打破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各种限制,是一种全新的生态工程建设模式。工程涉及黑龙江省22个县(市、区)和森工总局,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进行还林。工程实施期限为2014年~2020年。

      林业监测规划院结合实际情况,在总结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通过材料收集,表格下发,县级数据上报、审核、汇总、计算,进入文本编写等阶段,已初步完成更利于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