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院首次公开审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

04.05.2015  13:20

 

检察机关这样透透亮亮办案,耐心解释法律,我们很受感动,十分感谢......”这是4月15日上午,双鸭山市检察院就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工伤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审查后企业代表的感触。据悉,这是双鸭山市检察院首次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也是该院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此次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审查的最大特点是除案件当事人参加外,在邀请了市院检务督察处和案件管理中心人员进行内部监督同时,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检风检纪监督员全程参会进行外部监督,内外监督并轨,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该案公开审查时,围绕法院二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示证、论证、答复,对监督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公开审查决定经合议后会择日送达。

记者在现场看到,检察官公开审查后当场向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等特邀人员征求意见。

这次公开审查,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检察人员向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很细致、有耐心,通过参与案件审查,我也上了一堂法律课,今后在管理企业劳动关系上会更加注意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三利商城总经理赵云林听后深有感触。

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场释法说理,缓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及时化解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特约检察员、市民盟秘书长陈东元表听后表示。

据悉,该院首起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工作,是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两化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该院民行处处长付博介绍,今后她们不仅要继续邀请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等“走进来”进行监督,深化检察公开,还将要“走出去”,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进行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讲法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