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局“三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4.08.2015  12:41

  集贤县局结合实际,采取“三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防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局长王磊同志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清理并公示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预警及时、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理论中心组率先组织学习,各科室所集中学习讨论,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结合不同岗位易发腐败的薄弱环节,强化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促进清正廉洁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