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局特种设备“四项告知”服务企业

31.07.2014  15:28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集贤县局制发了特种设备“温馨提示”告知书,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前置服务。一是告知购买设备要查看出厂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二是告知安装、维修、改造要办理告知。从事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方可从事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三是告知安装完毕后要检验和注册。安装完毕后要报告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每年要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运行;四是告知正确操作。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特种设备操作员证》,方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严禁无证操作。